貝里斯和蒙古人民共和國

   
貝里斯和蒙古人民共和國,可以相提並論?

   
中美洲的古文明─馬雅文明,用現代政治國家疆域識別,其範圍廣及中美洲北部,包括現今瓜地馬拉、貝里斯、宏都拉斯西部和薩爾瓦多的部份地區,亦包括墨西哥的南部和尤加坦半島。

   
十六世紀初,貝里斯與瓜地馬拉同屬西班牙殖民地。1783年,西班牙將貝里斯之使用收益權讓與已居該地多年的英人(英國稱該地為英屬宏都拉斯)。貝里斯於1981921脫離英國獨立。然而,瓜地馬拉政府聲稱貝里斯為瓜國固有領土,是瓜國的「第二十三個行省」。(瓜地馬拉終於在199196日承認貝里斯,並建立外交關係。)

       
瓜國對貝里斯主權要求之根據是,1821年中美洲各國宣布獨立前,該地區原由西班牙劃歸瓜地馬拉總督治理。1895年,瓜國因英國承諾建築連接瓜國Petén至貝里斯之鐵路,同意英國在貝里斯享有一切主權。其後,英國遲不履行此項築路義務,瓜國遂稱英國係無理取得該地區之一切權利。

   
早年,新來的同事看到牆上「瓜地馬拉二十三省行政圖」,都認為是笑話。真是「龜笑鱉無尾」(台語)。所謂的「中華民國大地圖」不但包括了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疆域,甚至還包括連他們都不認為是國土的「唐奴烏梁海」─ 俄羅斯共和國的領土。

   
蒙古人民共和國在194510月透過公民投票獨立,翌年元月獲中華民國承認。然而,在1953年,中華民國政府援引蘇聯並未做到「不援助中共」等條件,而廢除《中蘇友好同盟條約》中關於外蒙古的換文。不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國的獨立,並下令把它重新納入中華民國的版圖之內。(蒙古人民共和國於196110月加入聯合國以來,已為國際間普遍承認之主權國家。)

       
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:「中華民國領土,依其固有之疆域,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,不得變更之。」然而,古代從未有現代政治國家那種嚴格劃分的疆界,何來「固有」領土,神聖不可分割之說。事實上,所謂的「固有之疆域」也不是不可以分割,只要有條件,例如「不援助中共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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