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奴隸制度()

       
九月十一日,英國警方破獲一個奴隸集中營,救出廿四名現代奴隸。其中有一名奴隸被掌控達十五年之久。警方透露,奴隸若有不從,便遭到威脅毆打和其他懲罰。還有一種更為普遍的新奴隸制是,雇主以非人化的對待非法移民,故意剝削他們,譬如苛扣工資,或是工資遠低於市場行情。發生在台灣,造成「過勞死」的「責任制」,算不算是變相的現代「奴隸制度」?

       
役使奴隸是自古以來幾乎每個社會都在做的事,在所有文化現象中幾乎都出現過奴隸。在古代,奴隸被視為整個世界秩序的一部分。例如亞里斯多德(Aristotle)曾將主僕關係理論化,一種人是天生賢明與威嚴的,另一種人是天生卑賤的。十六、七世紀的殖民者用這『天生的奴隸』的概念,來奴役美洲原住民。教宗Nicholas五世曾准許葡萄牙國王Afonso五世將全部的非洲居民收為終身奴隸。教皇保羅三世也給予神職人員保留和使用奴隸的權力。

   
美洲原住民的監護者(Encomendero)有權利驅使原住民勞動,但不能占領他們的土地。多數監護者都沒有這麼做,他們痛恨王室拒絕讓他們奴役美洲原住民,和占用美洲原住民的土地。美洲原住民被壓榨,作苦工,被驅迫到有害健康的程度。

   
被南美的解放者Simón Bolívar稱為「人道主義之友」的道明會修士Friar Bartolomé de las Casas獻身於向世界証明美洲原住民是真正的人類,在法律規定下,他們有權被視為西班牙王國的人民。對後人言,他是對抗不公正的殖民主義的象徵。然而,他並不懷疑歐洲文明的優越性,從不懷疑如果沒有耶穌基督,美洲居民注定會落入永恆的詛咒。

   
西元一五四二年,各地正式宣佈廢除美洲原住民為奴隸的制度。但是這個禁令並不涵蓋非洲人,西班牙人進口大量的非洲人到美洲,以取代日漸減少的美洲土著人口。

   
近代奴隸制度是帝國的產物,這個制度發展的目的,是為了提供在美洲的海外殖民地所需的勞力。十六至十九世紀奴隸貿易相當盛行。美洲得到勞力,歐洲大撈一筆,非洲則遭受悲慘的歷史。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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