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術團的稻作計畫()

       
1965年,駐上伏塔(後來改國號布吉納法索)農耕隊,利用波碧(Boulbi)水庫開始波碧計畫,規劃水利設施以利稻作栽培,開啟了日後我國進行大規模開墾計畫的援助模式。1967年開始的姑河(Valle du Kou)計畫,開墾面積達1,260公頃,安置一千多農戶。這個案子經讀者文摘專文報導,引起國際注意。一九七三年,兩國斷交,農耕隊撤離。1994年中布復交後,再度派遣技術團,繼續以大規模開墾的援助模式,進行巴格雷(Barge)墾區計畫。

   
駐馬拉威農耕隊曾開發15處墾區,總面積達2,300餘公頃,佔馬國稻作增產計畫推廣面積之35%。對于馬國農業發展及農村經濟繁榮不無貢獻。各墾區移交後,土地利用情形並不完全合乎理想,情形尚佳或尚可者僅八處。

   
駐巴拉圭農技團的專家以技術顧問的身份,指導Estancia Pedernal 三軍農場水稻種植。農技團只負責草擬計畫,無實際執行權;軍方執行不力,並常歸咎於無施工機械及農機具等不足。我政府雖增款18萬美元購置必要機械及農機具,成效仍不如預期。

   
駐象牙海岸農耕隊於1963年成立,初以示範工作配合農民訓練。依據象牙海岸之天然環境,擬訂各地區之推廣方式,成效極為顯著。1974年,農耕隊配合象國新成立的稻米公司,人員以專家身份納入象國有關機構,接受其指揮,技術專長難以發揮。1978年,象國稻米公司因經營不善而宣佈撤銷。

   
農技團在巴拉圭及象牙海岸的稻作計畫經驗,可供極力要將技術團改為顧問團的人士參考。有人說:「西方專家祇在辦公室裡草擬計畫,交付當地人執行,計畫淪為空談」。此話沒錯,西方專家也沒錯,錯在發生的地點是第三世界,不是台灣或進步國家。差別無它,就是此部落格常提的「執行力」。

   
台灣農耕隊於19601970年代,在西非各國轉移台灣的稻作技術。其貢獻,在1962~1974年之間達到最高點。非洲各國對台灣在非洲稻作推廣之成效多給予高度的肯定。然而,在1980年代,世界銀行、FAO 等國際組織之報告一致認為非洲與西非之農業條件與傳統條件不同,不可能把亞洲的農技經驗直接轉移到非洲生根。到了二十一世紀,如Howard Buffett 基金會,亦認同六、七O年代亞洲糧食革命的方式,認為非洲沒有這種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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