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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拉丁美洲的土地改革談起()

       
有些政策能促進經濟成長,但對貧窮問題毫無作用,甚至使貧窮問題更加惡化;有些政策對兩者都有正面功效,例如「土地改革」與「教育普及」,它們都具有「雙贏」性質。

   
土地是構成財富的主要來源,缺乏可用土地造成的影響,不下於缺乏資本。在一個農業居主導地位的經濟體系裡面,擁有土地或控有土地都有重要的社會與政治意義。

   
中南美國家大都是農業國家,它們的共同現象是,大部分耕地都掌握在少數地主及大企業手中,土地分配極為不均。這些國家的土地改革如果執行得當,農民在取得土地之餘,同時也獲得必要的資金融通和農業推廣服務,不但可安定社會秩序,亦可提升國家經濟。無土地人民的抗爭,是造成社會動亂之根本原因,例如,1931年薩爾瓦多曾發生要求土地改革的暴動。

   
土地改革一直是最重要、最具爭議的議題,各國政府都瞭解它的重要性。然而,土地改革代表的是社會結構的根本變革,會引起少數強勢的既得利益者─特權階級和資產階級的反彈。例如,瓜地馬拉的Árbenz政府於1951年,因通過土地改革方案,而被顛覆

   
近數十年來,拉丁美洲各國政府迫於政治情勢,將未開發的邊際土地放領給無土地農民。1981年聯合國秘書長蓋里訪問瓜地馬拉時,應瓜國總統Fernando Lucas邀請,赴瓜國南部叢林深處的一座村落參加土地放領儀式。這裡有兩個值得注意的重點:一是瓜國政府向世界昭示政府重視土地改革;另一是放領的是邊際土地。讓人看到,土地改革的執行是應政治需求,而非經濟或社會需求。這是拉丁美洲各國共同現象。

   
瓜地馬拉Jacobo Árbenz政府1951年通過土地改革法案。法案因傷及美國聯合水果公司(United Fruit Company)的特權,因而受到美國政府醜化。Árbenz 總統在美國中央情報局秘密顛覆下離職。繼任者立刻廢止土改,在Árbenz政府時取得土地的農民,又變回無土地可耕。之後,在軍政府統治時期,將北碇(Petén)的雨林開放給無土地農民,而不做適於耕種的肥沃土地的重分配。而且,主要的受益者是富有的農場主,其中還包括軍官,他們獲得大片土地,用於放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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