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助花博,還是拿來協助農民

   
最近發生了香蕉產地價格慘跌,不敷成本,農委會拿不出對策之事。讓人想起,農委會補助花博三十五億台幣的那件事。花博不是不能補助,農民也需要政府來照顧。如果預算有限,農委會應做那一件事,值得我們深思。

   
這裡,要說的不是那筆三十五億的補助款。而是去慎思,要怎麼善用台灣有限的援外經費(參見「小而美的台灣農技援外」篇)。拿去友邦協建工廠?還是直接協助友邦小農?

   
在二十世紀五、六十年代,當時國際援助所扮演的角色是,讓受援國有良效的投資,產生足夠的經濟活動,將成長的利益讓窮人分享。結果,在多數發展中國家,總體經濟的成長,並未使下層民眾受益,而是富者愈富,貧者愈貧。

   
台灣的技術合作,一向是直接協助眾多農民,但亦曾援助查德建立花生油榨廠、盧安達建立糖廠和賴比瑞亞建立糖廠。當時的協建計畫,想必是希望對受援國的經濟有所幫助。由於時空背景不同,現在不適談論它的成敗。不過,如果這些計畫現在去執行,採用的策略必然不同。

   
經濟學家亞當‧史密斯(Adam Smith)說:「如果您有了一點錢,常常容易獲得更多。最大的困難是得不到那一點錢。」農民,尤其是貧農,除了缺少技術外,最缺的就是資金。他們處在社會底層,等待著「那一點錢」來翻身。台灣政府似可將協助建廠的經費做為農民信貸基金,貸給他們「那一點錢」,讓他們走上脫貧之路。(信貸,不一定要低利,耕作只要有利潤,農民是付得起利息的。)

      
興建工廠亦非不可行,只要將既定的建廠計畫,配合提供技術協助的應允,去遊說有錢投資的人。有錢人只要有錢賺,會樂意投資,除非計畫不周全、營運盈餘沒把握。另一方面,由技術團輔導農民生產原料,成為工廠的衛星農場,讓商、農分享利潤。將兩者連繫起來,創造出一個合作無間的延伸企業。

   
孟加拉經濟學家Muhammad Yunus說:「不在意有錢人是不是愈來愈富,擔心的是窮人愈來愈窮。將社會底層拉起來,才是最重要的事。」如果我們協助窮人脫離貧困的同時,也讓富者更富裕,不是更為圓滿嗎?我們的農技援外工作何不將重點放在連繫富者和小農兩者間,創造出一個雙贏的局面呢?

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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