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造小農財富的產銷班計畫(四)

  論:  外銷商之農產品如何由私人農場供應,是農企業經營上非常重要問題。技術團以台灣產銷班之方式,在農村地區,將原來是自給自足的農民,成為市場的生產者。這種專為小規模的商業型農民設計的產銷班計畫,從世界其他已開發地區的角度來看,似乎不怎麼樣卻為當地小農創造出一個全新的起點。

   
拯救貧窮的不二法門是農村發展優先,國際援助應從草根基層做起。去問農民想要的是什麼,讓他們自己組織起來,和他們共同尋找出有效的機制,去解決問題。讓農民參與是必要的,他們必須感受到計畫的所有權(ownership),否則計畫是行不通的。技術團的立場是平等的工作伙伴,來自首都的外國人,要讓農民只意味著一件事,是來幫助的,不是來指使的

   
各國政府給予農民的補貼有不同的形式,講到效果,莫過於提供的低利信用貸款。技術團給予農民的生產資材實物貸放,除了解決小農資金短缺之困境外,亦是投入生產資金。投入是引起增長的重要因素,尤其在增長的初期,尤為明顯。
一般而言,小農至少已具備了小面積的土地和充分的勞力,欠缺的是資本和技術。在有限土地與資源下,如果在技術上獲得進步、效率獲得提高,加上任何既定的投入,都可以產生更多產出,可以讓成本下降,得到更多的利潤。

   
如前所述,在較早的一段時日中,有些農民已少量種植豌豆等外銷作物,但是在銷售上都依賴中間商。大多數農民只關心中間商是否來採購,至於自己從中間商那裡所得的那份錢,價錢是否合理,這點他們是根本沒把握。中間商會盡量將收購價壓低,因為他們知道農民別無選擇。

   
計畫執行初期,首先遭遇到的困難是,外銷商不能深切體會「商農合作」之真諦。外銷商存有貪農民便宜之心態,欲訂下不合理地收購價,導致協商不易。不過,一旦採購者對產銷班產生了信心,有把握按時收到契約上規定的那種品質的產品時,它便會願意多付一些錢,甚至主動要求增加產品供應量及種類。

   
產銷班的運作,只是跳過中間商,對外銷商沒有造成任何衝擊。它不摧毀舊有的農村社會結構與生產關係,沒有激怒所有的既得利益者。只是藉外銷商應付中間商,後者不是技術團所能應付的,這種策略可達到雙贏的結果。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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