逝者已矣來者可追

 
立委蕭美琴參加一位農耕隊員的告別式,第一次知道,這批七、八十歲的長者,部分或因經濟、或與家人疏離,老後生活令人鼻酸。蕭立委為當年的農耕隊抱不平,她說,政府不該遺忘這群外交老兵。

 
一九六年代,政府派遣農耕隊到友邦,以農耕技術協助外交。外交部將此業務交給「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」(海外會),但農耕隊成員一直是體制外人員。一九九六年「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」(國合會)成立,援外計畫才算合法進行。不過外派人員仍在二年以後,才適用勞基法。他們在偏鄉工作,比在首都上班的外交官更辛苦;但當年沒勞健保,也無離職、退休後的保障。

 
有些人誤會當年的農耕隊員的薪水豐碩。不過,有年歲的外交官都知道這是誤會,因為他們也經歷過。農耕隊員離鄉背井,工作地點的居住環境之差、生活之苦,不是現在的人可想像。台灣外交官蕭曦清在他的著作《非洲風雲》中說:在非洲曾多次嘗試,深入偏遠部落居住生活,每次不到十天,就無法持續。

 
早期的農耕隊員拋妻別子、遠赴異國,多年的分離,回到台灣也只是短暫的停留,更造成親子間的感情疏離。這種「犧牲」讓駐在國的友人都覺得不可思議。

 
當年的農技援外,雖是所謂的「急就章」,五十年過去了,早已是「常態」。國合會成立後,無法律依據去彌補過往的缺失。「逝者已矣」不過「來者可追」

 
年輕的一代,雙薪家庭是普遍現象。現在技術團人員的薪水確實較早期改善許多。不過,眷屬隨行到國外,不准就業,因而,技術團人員的薪水與夫妻兩人在國內的總收入相差不大。薪水既然不吸引人,那麼就要給他們穩定的工作。

 
目前,技術團的團員以約聘方式派遣,任期兩年,期滿再行續約。人員一旦不續聘,返國後極不易尋得工作,影響有志者赴外工作意願。鑑及國際合作已是開發國家的國際義務,台灣亦不例外。要留住人才,要引進人才,必須讓他們以援外工作為終身志業。政府實應建立一套「駐外農技人員制度」,以「專任」替代現在的「約聘」。

請參閱本部落格2011/09/03《建立駐外農技人員專任制度》篇。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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