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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弭貧窮是二十一世紀人類的三大挑戰之一。聯合國大會在新世紀開始時,通過了千禧年發展目標(Millennium Development GoalsMDGs),目標之一是希望2015年之前,將全球赤貧人口減半。事實上,幾十年來,援助國都在談論「消弭貧窮」相同的事情。台灣的農技援外工作,自始即是以協助小農、消弭貧窮為主軸。

   
「貧窮」可以說是今天急待解決的人權問題,確如象牙海岸前總統Felix Houphouet-Boigny所說:挨餓的人就不是自由的人。經濟資源和資金財富的分配不公,造成的嚴重貧富懸殊問題,亟待解決。甘地(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)有句名言:要衡量一個政府好不好,不在於當地有多少百萬富翁,而在於它能不能有效降低飢民的人數

   
住在台灣的我們,多數人大概不會相信全球有五分之一人口正處於飢餓狀態,他們的生命意義只有茍活。您若不曾到過窮國,或親自走訪首都以外,深入鄉間,不可能了解其中有什麼真正讓人震驚之處。

   
美國小說家Jonathan Franzen說:一個人如果沒有能力想像其他人的生活有多麼艱難,那又怎麼能夠允許……自己笑。台灣的青年菁英聽到印度窮人與猴子爭食時,笑得那麼開心,讓人不免懷疑,我們的感情是否已經麻木不仁。悲慘的事情,世界各地都在發生,是不是因為離我們太遙遠?

  貧窮是指所得或消費未達社會公認最低生活水準之必要限度的狀態。世銀的《2010年全球經濟展望:貧困展望》報告中指出,全球約有二十億人生活在每天靠1.25美元或低於1.25美元的「國際貧窮線」下。【在這兒告訴您,歐盟每一隻乳牛每天平均可以得到二美元以上的補貼。您會說什麼呢?】

   
199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Amartya Kumar Sen說:貧窮必須視為是對一種基本能力的剝奪,而不僅僅是收入低下。討論消弭貧窮問題時,還要考慮到貧窮線(Poverty line)。每個國家對貧窮線所採的指標雖不盡相同,仍以社會公認最低生活水準(教育、健康保健、營養、乾淨的水、衛生環境、住所等)之必要限度為指標,在指標以下者被視貧窮階級。他們就是二十世紀後殖民主義批評的先驅─法農(Frantz Fanon)所說的《大地上的受苦者》(Les damnés de la terre),那些棲身在貧窮國家,幾乎一無所有的人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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