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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控,談何容易

   
概括來說,大型國際金融機構,如世界銀行等,是將援金直接送到當地政府手上。孟加拉的Dhaka大學教授Abul Barkat 所領導的經濟學學會在當地做分析,他檢視了受援助的財經計畫,其中75%的基金到不了需要者的手裡。任何關於外國巨額的金援進了政客的口袋的說法,並非誇大之辭。世銀水壩工程和貪污脫不了關係,也許您沒聽說過,世界銀行資助阿根廷興建的Yacyretá水壩通常被稱作"貪污紀念碑"

   
援金直接送到政府手上,亦常成為執行者專屬的好處。援金經過層層耗損,甚至剝削,在到達需要者之前就已經被腐蝕和疏誤耗盡了。美國援助計畫,也就是美國國際開發署,偏好將援金送給獨立承包商和非政府組織,是因為不信任受援助國的政府。

   
台灣的友邦巴拿馬的報紙在2009年底報導,馬政府送了一架飛機給他們的總統,批評台灣根本還在搞「金援外交」。外交部解釋,說當初巴拿馬希望我方送他們救難飛機,台灣才會捐助四千萬美元給他們。外交部長楊進添(無奈的)說:有關他們的使用情形,是否符合當初向我們提出的要求,我們實在沒有辦法去求證,因為飛機在他手上面。

   
在此不是要討論捐助飛機是「務實外交」、「金援外交」,還是「凱子外交」。這裡要注意兩點:「捐助」是由高層次的大使館和外交部「管控」;另外一點是購機款交給當地政府,由他們自行採購。如果這件捐助案由我方採購,便不會有馬政府送一架飛機給巴拿馬總統,批評還在搞「金援外交」的報導了。

   
沒有錯,政府的援外計畫都是公開進行,一定是「目的正當」、「程序合法」和「執行有效」。然而,如將計畫經費交給他們,就很難達成「執行有效」,有「救難飛機案」的實例。另外受援助國拿到錢後,在我方「管控」下,是否都能照原承諾,公開、合法進行,達成計畫成效?

   
我們的各項合作計畫,確由雙方共同擬定。合作國政府提出的要求,也一定是有助於當地國的國計民生。然而,一旦經費在人家手上,要怎麼使用,說好聽是很難控制,事實是無法控制。技術團的基金、預算一旦交給當地政府,我方必將無法一一盯緊。到時,眾所周知「小而美」的農技援外成效,將不復見。
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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