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合作
國際合作,俗稱「援外」,或「援助」。儘管兩國的關係中,使用「交流」或「合作」這樣的用詞,實際上是「單方面的援助」。各國間所推行的國際經濟合作,內容範圍極為廣泛,方式與形態亦迭有變化,有贈予、貸款、技術、投資、貿易協定等等。
國際援助的工作起始於二次大戰結束後,全球飽受戰禍,百廢待興之際。一九四七年美國推動的「馬歇爾計畫」,動用了2%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(GDP),得到可觀的成效。援助歐洲戰後重建工作,可說是國際間對外援助的濫觴。
迄今為止的歷史表明,任何國家,包括所有的超級強國,援助是與外交相互配合。而外交方針的出發點,都是關心同該國本身的生存與發展有關的問題。以日本為例,政府制訂發展援助決策時,首先考慮的是受援國與日本的政經關係。甚至人道援助,其動機與目標,恆不脫政治與經濟範疇。這也不難明白,只要看看我們在中國四川震災、海地震災以及智利震災的人道援助的差異,就明瞭了。
第二次世界大戰改變了世界秩序,開始了美、蘇之間的「冷戰」。在冷戰結構下,援助是在雙方以爭奪第三世界國家的支持為目的下進行。雙方都以新興獨立國家的政治不安定或排解紛爭為藉口,介入這些國家的內部事務。試圖藉援助強化聯盟關係,以滿足進一步的戰略目標。援助大都基於意識形態,如果說是金援獨裁政府,絕非誇大其辭。
一九九○年代初期,隨著冷戰結束,意識型態的重要性降低。援助國已難再單以確保安全保障為理由,將其援助行為正當化。當時,全球的許多援助工作者曾經希望在冷戰結束後,援助能擺脫政治議題,而流入真正需要的人手中,但這沒發生。援助雖已不再是依據意識形態,但考量的還是捐助國自身的經濟利益。
一九七○年聯合國大會曾議決,最晚要在1970年代中期,所有富裕國家的援外預算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0.7%為目標。1992年,富國再度同意『0.7%』的援外預算目標。今年,這『0.7%』的目標剛好喊了四十年,不過,宣言終歸只是宣言。
全球發展帶給世界最富有國家的國內生產總值迅速攀升,但富國對窮國的援助卻不增反降。依照聯合國的建議,已開發國家的援助預算在2006年時應提昇至約佔該國國內生產總值的0.44%。然而,全球最大的富國─美國,2002至2005年的援外金額只占0.16%,日本也只占0.25%。和兌現『0.7%』的承諾,相距甚遠。
現在台灣政府的援外預算約佔國內生產總值的0.14%。曾是開發中國家的台灣,過去也是受援國。台灣曾接受國際組織及美、日、沙烏地阿拉伯等國的援助,總金額達二十四億美元。台灣現在是一個工業化的國家,是否該回饋國際社會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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